1.《工会法人资格申请(变更)登记表》一份,按表后说明,将相关内容全部填齐,公章、印鉴齐全。
2.工会成立及选举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,有关变更事项的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3.工会法定代表人(主席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4.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发证单位如为赣州市总工会,请一并交回市总。
5.如工会已办理了机构代码证,请提供复印件。
6.将填好登记表电子版回传,确认没有需要修改再打印纸质表格。
市总权益维护部联系电话:8225771